浙江政府采购网 > 资讯动态 > 重要通知 >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公布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6-29 浏览次数:
各政府采购当事人:
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,明确采购单位主体责任,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的依法采购意识,优化营商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及国务院、财政部、浙江省财政厅有关规章和制度,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梳理了《政府采购负面清单》(以下简称“负面清单”),负面清单分为采购人、供应商、评审专家三个部分,现予公布,请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对照执行。
附件:1.《政府采购负面清单(采购人)》
2.《政府采购负面清单(供应商)》
3.《政府采购负面清单(评审专家)》
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
2020年6月29日